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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了《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梧退役军人规〔2023〕1号)(以下简称《基准》),现就有关内容予以解读。
一、为什么要制定《基准》?
《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由梧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24日通过,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研究梳理《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结合梧州市具体情况,制定《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明确行政处罚裁量权的适用规则和处罚标准,建立了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有力地保证全市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行政处罚过程中细化量化的执法尺度。
二、制定《基准》的依据是什么?
《基准》制定的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烈士褒扬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梧州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基准》包含了哪些内容?
《基准》由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组成,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行政处罚4个行政执法事项的裁量权基准进行细化量化。明确了对刻划、涂污、损坏遗址、遗迹、代表性实物;擅自移动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标志或纪念标志;擅自改建、扩建、迁移、拆除红色文化遗存设施;擅自修缮不可移动红色文化遗存明显改变原状等4个行政处罚事项的裁量权基准,根据具体违法行为和违法情节,给予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行政处罚,并明确限期改正和履行义务的时限,针对不同情形划分罚款阶次。
四、《基准》的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基准》的施行日期是2023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五、各市、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是否需要另行制定裁量权基准?
《基准》对退役军人工作法律、法规、规章中有关行政执法权力的原则性规定进行了细化量化,各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当直接适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情况可向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反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依法保障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为梧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定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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